受理单位及条件 补贴发放标准 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网上预审
(1)受理单位: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
(2)受理条件:
享受入职保障的人才按来普陀工作前所获学历、职称、奖项、荣誉等为认定依据。高级人才(E类)和基础人才(F类)到普陀创业或求职的,符合条件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(具体见下表)。
1.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必须在编在职,如果是专业技术人才的,还须在聘,其中大学生村官参照全额事业单位人才标准享受政策。
2.企业人才须在岗,且在普陀正常缴纳社会保险,对省部级领军(C类)及以上层次人才,普陀区“三重”项目企业和中国(浙江)自由贸易试验区普陀片区范围内企业的高级(E类)及以上层次人才,在普陀缴纳社会保险可酌情考虑。
(2)受理条件:
享受入职保障的人才按来普陀工作前所获学历、职称、奖项、荣誉等为认定依据。高级人才(E类)和基础人才(F类)到普陀创业或求职的,符合条件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(具体见下表)。
1.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必须在编在职,如果是专业技术人才的,还须在聘,其中大学生村官参照全额事业单位人才标准享受政策。
2.企业人才须在岗,且在普陀正常缴纳社会保险,对省部级领军(C类)及以上层次人才,普陀区“三重”项目企业和中国(浙江)自由贸易试验区普陀片区范围内企业的高级(E类)及以上层次人才,在普陀缴纳社会保险可酌情考虑。
表4:普陀区人才生活补贴发放标准
人才类别 | 生活补贴标准 | |
普陀区高级人才(E类) | 1500元/月(最长6个月) | |
普陀区基础人才(F类) | 2(仅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) | 1000元/月(最长6个月) |
4(符合普陀需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) 5(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) |
500元/月(最长6个月) |
人才申请享受相关政策,实行“一表填报、一站受理、流转办理”,申请人只须向区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,由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流转办理。


(备注:申请入职生活补贴不提供网上预审服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