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陀区第九十七批人才公寓申请人审核情况公示
根据《舟山市普陀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》(舟普组[2018]6号)相关规定,经个人申请、单位审核、窗口受理、流转审核,确定陈娇妮等符合人才公寓承租条件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5日(5个工作日)。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公示对象有关情况以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向区人才发展中心书面、口头或电话反映。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,具体真实。
地址: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莲路80号舟山市普陀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2号厅42号窗口。
监督电话: 0580-3011933;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公示对象有关情况以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向区人才发展中心书面、口头或电话反映。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,具体真实。
地址: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莲路80号舟山市普陀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2号厅42号窗口。
监督电话: 0580-3011933;
姓 名 | 性别 | 工作单位 | 类别 | 配偶姓名 | 配偶工作单位 |
陈娇妮 | 女 |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党校 | 普陀区基础人才(F类) | ||
徐梅 | 女 | 浙江自贸区捷宁港细胞制备有限公司 | 普陀区基础人才(F类) | ||
刘微 | 女 | 舟山品级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| 普陀区基础人才(F类) | 陈庚午 | 95423部队 |
舟山市普陀区人才发展中心
2020年7月9日
2020年7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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