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陀区2022年第十三批人才公寓申请人审核情况预公示
根据《舟山市普陀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舟普组[2019]109号)相关规定,经个人申请、单位审核、窗口受理环节,确定宋勇军符合人才公寓承租条件,现予以预公示。预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4日(5个工作日)。
预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人才有异议的,可通过来访、来电、来信等方式,向舟山市普陀区人才发展中心(地址: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印路1055号舟山市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6号窗口)进行反映,监督电话:0580-3011933。
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本次预公示名单待责任单位最终审核后进行再次确认并发文。
预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人才有异议的,可通过来访、来电、来信等方式,向舟山市普陀区人才发展中心(地址: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印路1055号舟山市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6号窗口)进行反映,监督电话:0580-3011933。
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本次预公示名单待责任单位最终审核后进行再次确认并发文。
姓 名 | 性别 | 工作单位 | 类别 | 配偶姓名 | 配偶工作单位 |
宋勇军 | 男 | 舟山市普陀区启迪海洋科技产业研究院 | 普陀区基础人才(F类) | 张丹丹 | 广州城市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 |
舟山市普陀区人才发展中心
2022年6月28日
2022年6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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